為加強我校跟崗實習工作,培養學生專業技能,增強學生崗位適應能力,根據教育部和財政部制定的《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》,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跟崗實習對象:我校在校二年級學生。
二、跟崗實習時間:根據企業要求及教學計劃,跟崗實習時間一般為1-2個月。
三、安全制度與紀律
學校與實習單位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實習勞動安全教育及培訓,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,提高自我防護能力;為學生購買實習意外傷害保險;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,服從管理,未經學校批準,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單位;不得自行在外聯系住宿;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,應接受指導老師、學校和實習單位的批評教育。
四、考核辦法
1、由企業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考核。
2、考核內容為專業技術能力、崗位適應能力、工作態度、職業素質、工作實績。
3、評定成績是由校指導教師與實習單位共同商定,最后由校實習指導小組審定公布,跟崗實習考核成績評定分為優、良、及格、不及格四等。
實習每個等級評分基本標準如下:
不及格: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應評為不及格。
①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時間少于規定時間30% 以上者;
②擅自離職者;
③違規違紀,造成企業嚴重損失者;
④曠工累計超過5天者;
⑤實習單位評定意見極差者;
⑥未按規定完成實習報告實習鑒定者。
五、派駐老師職責
學校根據跟崗實習學生人數的多少,選派一定數量的老師到實習單位管理并指導學生實習。其職責如下:
1、學生上下班和入睡前必須清點人數并做好記錄,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學校處理。
2、負責對跟崗實習學生的考勤考核,尤其要加大對問題學生的監督管理。
3、加強與實習企業相關人員的溝通和聯系,爭取校企雙方共同管理學生。
4、加強對學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,監督學生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。
5、關心學生成長,幫助學生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,做學生的良師益友。
6、定期總結跟崗實習工作并及時向學校提交報告。
7、教師要堅持實習指導管理崗位,不得脫崗。